2009年4月18日 星期六

野村鮎子,〈明清散文中的女性與家庭暴力〉摘要

野村鮎子,〈明清散文中的女性與家庭暴力〉,《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 16 (2008): 209-225。

野村此文的二大重點在於揭發明清士大夫家庭深藏不露的暴力陰暗面,以及本家父兄所面臨的情感困境。主要的寫作方式是以二件明代的祭文與行狀,以及一份清代的傳記,細繹其中的家庭暴力場面,與本家父兄歸咎在己的沉痛懊悔。最後將主題置於更大的社會脈絡中,指出對明清女性而言,最大的暴力乃是來自社會對烈婦貞女的期待。面對這樣的家庭與社會暴力,明清的女性只有一死才能得以解脫,她們所背負的社會壓力與之前的時代不可同日而語。

作者並未採用複雜的論文結構,但這篇文章仍然令人印象相當深刻。作者首先以《舊唐書》所記載的〈踏搖娘〉為引,帶出受丈夫酒醉家暴的妻子;其次以北宋蘇洵的〈自尤詩〉點出士大夫面對婚後受虐的女兒沉痛的自責感;復以明代王樵的〈祭女文〉為例,指出在夫家不堪受虐的女兒,最後以死了之;再加上明代駱問禮的〈章門駱氏行狀〉,揭發女兒遭其夫虐殺的恐怖真相,增加了家庭暴力的力度;最後以清代袁枚的〈女弟素文傳〉,指出以離婚收場的受虐婦女,生命也同時喪失了活力。

這幾件案例分別有幾點值得注意:其一,作者指出蘇洵的〈自尤詩〉寫於女兒蘇八娘死後8年,蘇洵服完妻子程氏之喪後,顯示重婚的關係使得蘇洵為文批評女兒夫家、妻子娘家一事,有所顧慮;可惜處於蘇、程兩家夾縫中的程氏,是否有更艱難的情感困境,作者約莫是限於資料而無法深入。

其次,作者暗示蘇洵與蘇軾、蘇轍此後幾乎不再踏足故里,也許和蘇八娘身亡所帶來的傷痛有關,這點滿有意思的,不過需要更多資料支持(頁212)。

第三,作者特別留意王樵和駱問禮分別在祭文及行狀上描寫女兒受虐的情事,一方面指出女兒出嫁後,喪禮便由婆家操辦,娘家置喙餘地有限(頁214);另一方面,也留心文體的問題,認為這樣的事蹟無法在以彰顯亡者德行的墓誌銘上呈現,故只得選用以招魂慰靈為目的的文體來抒寫(頁220)。不過筆者認為以招魂慰靈同時指稱祭文與行狀並不是很妥當,至少行狀本身使用的情境,並非是招魂慰靈,反而比較接近傳記及墓誌的紀實目的。

第四,〈章門駱氏行狀〉的文體與題目值得我們再深入注意。筆者認為作者口中類似公案小說的結構,與選用以紀實為目的的行狀之間,形成某種程度上的吊詭,這種文體與內容結構的衝突性,似乎也對駱問禮的寫作動機提供一種解釋。另外,駱問禮雖然口口聲聲稱其婿為「兇人」,但在題目上仍然將「章門」冠之於駱氏之上,顯見駱氏在生前死後,都不願也不能脫離夫家,回歸娘家;此外,也許也可以從出嫁之女的社會定位來理解。題目上的矛盾其實也反映駱問禮內心的掙扎,駱問禮在文末列出女兒駱復的子女,最後提出沉痛的質問(頁219)
此我外孫乎?仇之子乎?愚不能辨。統俟知道君子教之。
對駱復的子女而言,又如何調適目睹家暴的恐懼,及親仇的衝突?這也是令人關注的問題。


第五,袁枚之妹袁機的案例,一方面說明失婚女性社會適應的難度;另方面也顯示對明清女性而言,婚約的成立便視同出嫁,因此在貞節觀念的影響下,袁機才會毫不猶豫地飛蛾撲火,不願解除婚約,婚約的有效性也表現在袁機離婚後,仍然不斷向堂上姑問安之上(頁221)。

最後作者指出,在這篇文章之外,尚有公公對媳婦性暴力的問題,可以想見,面臨孝順與貞節的兩難,必定在極大程度上扭曲了女性的身心。不過這個問題需要作者更大量、更細心地去爬梳史料,才有可能成文。到時,約莫又是一篇令人難過的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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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彥@小房
2009.04.18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