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30日 星期五

<北朝至隋唐五代間的女人結社>摘要

寧可 and 郝春文, <北朝至隋唐五代間的女人結社>, 《北京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5 (1990), 16-19
*性別與中國史第四講指定閱讀材料 (2007)

1.北朝東魏的女人結社(現知最早)
組成目的:佛教活動(造像祈福)
組成分子:已至母輩的中、老年婦女
組成規模:約20-70人之間
稱謂: 首領--法義主、像主、都維那、維那 。成員--邑母 、邑子、法義或直書姓名、某母
結合狀況:
a.自願組成,以地域為單位的部分結合
b.大多是佛教寺院的外圍組織,受僧尼的影響與控制
c.往往成為社內富人的附庸--財力不夠之故

2.唐五代的女人結社(私社大盛)
組成目的:佛教活動或經濟及生活之互助(以互助為主:營葬)
組成規模:人數較少→與結社性質變化有關
稱謂: 首領--社官、社長、社老、錄事、虞候 。成員--社人 。
結合狀況-:
a.組織較緊密,立社有社條,入社、出社有一定規則,成員在活動中的表現也受到管理。
b.出現按階級、階層結社的現象。(先前有相混的狀況)

3.北朝至隋唐間女人結社現象的出現原因
a.此時婦女社會地位較高→在男女混合邑、社中,女人的地位也不比男人低
b.受到胡風胡俗影響→婦持門戶

這篇文章的價值在於將某時代的特殊現象提出,並做初步的分類與整理。但正因為其初步,所以整篇文章顯得很簡單,僅指出不同處,但並沒有加以論述或是推究,比方說稱謂的變化背後是否隱藏特殊的社會意涵等等,簡單到我有點質疑為什麼這樣一篇文章需要合兩位作者之力方可得而成?

另一點,即如同先芸所指出的,結論跳得太突兀,而且純屬老調重彈、過於籠統,彷彿魏晉南北朝一切特殊的歷史現象都可以從胡風胡俗來推論。這種推論,一來將魏晉以前的女性假定為柔弱、無行為能力的,因此所有婦人自專的表現都是胡風胡俗的影響,二來也沒考慮到具體的歷史脈絡,貞德老師提出的寡母、寡妻的觀點就比胡風胡俗更好地來解釋這些現象,而我相信,此間的女性結社,應當具有更為豐富的社會意涵可資探討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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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旨彥(彥慈)200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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