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3日 星期二

<什麼是道教>摘要

酒井忠夫 and 福井文雅, <什麼是道教>, 《道教》1 (1990, 上海)
*中國中古思想與文化專題指定閱讀資料(2007)

什麼是道教」這個問題,據作者言是整個道教研究史上一定會面對到的問題,因此在編修這本1983年版的老書《道教》之時,這篇文章便置於卷首,為首先必須釐清的概念。作者認為要釐清這樣的概念,首先必須思考:

在中國民族的思想、信仰和文化史中,「道教」一詞的產生和確定經歷了何種過程。(頁1)
因此作者爬梳了先秦文獻、史書、佛經及漢晉南北朝時期的筆記、文集等原始材料,整理道教、道家、道術及方術等詞彚內容,藉由這些詞彚指涉意涵的轉變來解釋「道教」成形與內容擴大的過程。

另外,兩位作者也彚整了至1983年為止的研究成果,舉出日本學界對道教意涵的13種理解,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們認為:

總的來說,在對一種文化的理解上,具有不同文化的局外人,如果對那種文化非常關心的話,比起那種文化之內的人,有時會更富於成果。那種文化內部的人有一種傾向,即因自己同文化是一體,所以對徹底了解自己文化的同一性不重視。而文化的同一性,則可以通過不同文化與之進行比較,得到客觀而正確的把握。外人根據自身文化的具體表現,與作為研究對象的文化的具體表現作比較研究,是一般的研究方法。(頁3)

基於這種想法,所以他們認為日本和歐美的學者提出的解釋,更容易為「日本研究者」理解。由此觀之,作者寫作此篇,並不是旨在批判現有的研究,而是認為現有的研究成果掌握到大體的面貌,因此做為研究道教的入門是適當的。作者所歸納的13種理解如下:

1.道教是在道家的名稱之下,混合了神仙道和天師道,特別包含了民間信仰,並融合了佛教和儒教的教義和儀式,將老子神化,以長生升天為教旨,為了消災弭禍,行各種方術。
2.是從神仙道服食煉養,從道家哲學吸收治心養性,從民間信仰吸收多神,從巫祝吸收章醮之法,將這些綜合統一起來。
3.道,對於儒教和道教是共通的。在中國民族的社會和政治中居正統地位的是儒教,異端是道教。
4.與提倡合理主義的孔子的儒教相對,道教標榜神祕主義的、隱遁和瞑想的老子學說,宣揚以咒術降伏疾病和支配自然力。
5.老子論述道和自然的一元論,道教以最高觀念道為至高神,奉為天或上帝。唯一的至高神天或上帝失去政治性後,在道教中成為玉皇。道教還信仰這位唯一至高神的眾多屬神,它們分好幾個等級。在玉皇之前,至高神被稱為由老子神化而成的太上老君和元始天尊,還創造了三清等至高神。因此,道教可稱為交替神教,不能稱為世界宗教似的一神教。
6.將道教和神祠宗教相區別,後者供奉守衛民間和地方各種民眾現實利益的眾神,屬於古代方士和巫祝神祠系統。神祠和寺廟供奉的眾神,可分為佛教、道教和民間宗教三類,大部分是關於自然力、動物和歷史人物等民間宗教(民間信仰)的神,純粹道教的神不多。
7.道教是從中國古老的民間信仰發展起來的,其內容和形式又分為二。一是擁有道觀和道士的教團組織的成立道教(亦被稱為教會道教或教團道教),另一個是總稱民間一切道教信仰的民眾道教。道教內容包括:一、道教哲學;二、讖緯、巫祝、陰陽、神仙、卜筮等術數性部門;三、辟穀、服餌、調息、導引、房中術等醫術性部門;四.民眾倫理性部門。道教是以這些為基本內容,仿效佛教歸納而成的自然宗教。

8.道教是中國的民族宗教,可與日本的神道、印度的印度教相比較。通過日中文化交流,儒教和佛教進入了日本,但道教沒有傳入日本人的社會。道教是適應中國社會各階層,特別是庶民階層要求的宗教。官僚統治階層在個人私生活中也信仰道教。從官僚逸脫到民間的知識分子,即逸民,傾其智慧整理道教教理。
9.一般來說,尤其在中國人中,「道家」和「道教」被用作同義詞。如果定要區別二者的話,那麼道家是Philosophical Taoism(哲學的道),道教是Religious Taoism(宗教的道)。道教神化老子,稱老子為太上老君或玄元皇帝而加以崇拜。該宗教的廟宇和教團,祭祀以老子為中心的多神。道教經歷了從原始道教(古道教,寇謙之以前的道教)到舊道教(以正一教為中心),再到新道教(以全真教為中心)的發展過程。
10.道教是將中國民間的咒術、老莊思想、神仙思想以及其他種種雜多的宗教性和擬似宗教性的諸要素綜合在一起的宗教。它在東漢末組織起自己最早的教團。這種教團是在當時農村的社會條件下和民眾信仰的基礎上創立的。可以把道教看成中國的民族宗教。
11.道教是綜合自古以來的民間信仰、神仙說和老莊思想,以老子為開創者,模仿儒教的道德學說、佛教的因果報應思想、佛經、佛教教團組織而建立起來的宗教。
12.道教和儒教一樣,是中國人及中國社會的綜合性的文化型態。其要素包括哲學、思想、宗教、迷信、民眾生活、風俗、習慣、道德、文學藝術、科學等,或者與這些內容有關。它貫通中國歷史。它是在一定的風土和地域條件下,在與政治、社會、文化各個方面的聯繫中產生並發展的。它是中國有代表性的民族宗教。
13.是以中國古來的薩滿教的咒術信仰(鬼道)為基礎,在其上部重迭地、複合地吸收了儒家的神道和祭祀的儀禮與思想,吸收了老莊道家的「玄」和「真」的形而上學,並吸收了佛教的教理和儀禮等,在隋唐時代大體上完成了作為宗教教團的組織、儀禮和神學,以同「道之不滅」合為一體作為最高理想的中國民族的土生土長的、傳統的宗教。(頁3~5)

作者梳整詞義流變後,提出「道教」一詞在原初時並不是限定使用在我們現今理解的道教上,最早使用的文獻記錄是《墨子.非儒》,一直使用到東晉,這個詞彚均指涉「宣道之教」,常常在儒家的範疇中使用。作者更進一步地整理,發現在佛教典籍中也會使用道教一詞來表示佛教,而推源此用法,應當也和「宣道之教」的本義脫不了關係。 作者認為東漢時期方術、咒術和道術混淆,形成了以農民或民眾的信仰為基礎的集團--「道」。而這種「道」本身是以咒術與方術為中心,融合道家、神仙家及儒、佛的影響而成的,相對於這種「民眾道教」,日本學者還提出「教會道教」,也就是組織完備,以朝廷公權力為奧援的宗教型態。作者並強調:

在國家、王朝與信仰、宗教的關係史中,儒佛道三教的問題被提了出來。(頁14)

在下面一篇的<道教史>中,很顯然就是以這樣的角度來談道教的發展史的。 另外一個作者認為應當辨明的部分是考察「道術」與「道士」二詞。作者說明秦漢以來便經常使用「道術」與「方術」二詞,但是以東漢為界,所指涉的內容產生了明顯的變異。在東漢之前,「道術」的用法與前面討論過的「道教」相似,均是指「治人治世之術」。 而在東漢以前,「方術」的意涵即發生了變化,本來在《史記》中含括「方技」及「醫方術」兩種涵意的「方」,在西漢出現混同的趨勢,以至於《漢書》中將「方技」及「醫方術」均統攝在「方術」之名下。而到了東漢,「道術」和「方術」的意義開始相通,這是由於受到讖緯說的影響,使得方術的內涵被納入道術之中,道術開始雜有道家、陰陽家、術數、方伎、巫祝等內容,而施行的人被稱為「道士」,但是在一開始「道士」一詞也並非道教獨用,也可以指域外婆羅門教及佛教等施行法術的外道僧人,這種現象應當與前述稱佛教為「道教」的現象擺在同一個歷史脈絡來思考。


在這篇文章中兩位作者透過日本學者的研究摘要來勾勒道教的內容,並透過對相關詞語的考察來演繹道教發展的過程,呈現一條線性的發展,其中辨明東漢之前、之後指涉意涵的變化,尤在使用史料上有很大的幫助,但是詞語內涵的演變雖然可以顯示一道軌跡,卻沒辦法指明在鏈結過程中,產生影響的因素,而這才是真正有趣的問題。弱水師在課堂上提出對「氣」的理解泛神信仰的作用,也許可以是一個討論方向,泛神信仰的確是道教的本質之一,也比較好理解,但是「氣」這個概念可能就先需要釐清、界定,才能進一步論述,這部分老師的說明仍然有些抽象。

------------

旨彥(彥慈)@小房

2007.04.02-03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