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8日 星期日

<初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識>摘要

陳弱水, <初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識>, 《唐宋女性與社會》(2003), 659-694

*性別與中國史第五講指定讀物(2007)

作者指出本文的新意有二點:
1.研究的對象是初唐女性政治人物整體--武則天、韋后、安樂公主、太平公主,乃至上官婉兒。
2.焦點集中在初唐女性參政過程中所透露出的女性意識。
換言之,此文的主要目的:
試圖證明初唐的女性政治人物採取了一連串提升女性地位的措施,幾乎成為一套模式的歷史現象,並提出合理的解釋。


一、武則天的政治舉措
*高宗武后時期
1.永徽六年(655)十一月 立后之日接見朝臣、外國使節及內外命婦。
→此為前所未有,後被收入《大唐開元禮》。

2.顯慶元年(656)三月 親祀先蠶。(總章二年(669)三月、咸亨五年(674)三月、上元二年(675)三月均行)
→是唐代國家體制中唯一由皇后主持的儀禮,但唐代皇后只舉行過八次親蠶(因為唐代皇后少),其中有四次是武后,最後一次在洛陽,甚至百官陪位,不依禮典。

3.顯慶五年(660)三月 接見家鄉并州婦女,年八十以上者版授郡君。
4.龍朔元年(661)五月 奏請禁天下婦人為俳優之戲。
5.龍朔二年(662)二月 更改嬪妃名銜。
→雖沒有證據證明是武后主導,但也很難想像可以越過她而行此事。雖然唐代宮中最重要的女性是后妃,但高級宮官的品秩往往高過低階內官,也常擁有較大的影響力。改名顯示兩處要點:
a.名目上由皇帝的妻妾轉變為內廷的官僚。
b.由強調女性身份的稱號改為功能取向的中性色彩。

6.麟德元年(664)三月 長女追封安定公主,喪葬如親王之制。
→可能反應其愧疚與思念,也可能隱含公主與皇子應平等待遇的理念。

7.乾封元年(666)正月 與其他宮中婦女參與封禪的「禪」禮。
→武后將禪禮定位為家禮,由兩位先皇后配亨,指出由男性百官主祭是不妥的,因此由高宗初獻,武后亞獻,燕太妃終獻,許多宮人為禮生,此場面前所未有。
→此動作最明顯的動機當是在樹立自己威望與權力的正當性。

8.乾封元年(666)二月 追尊老子的母親為「先天太后」。
→具有宣揚女德及提倡女神崇拜的效果。

9.咸亨元年(670)十二月 嬪妃名銜復舊。
10.上元二年(675)十二月 建議延長父在為母服喪期為齊衰三年,獲得採納。
→作者指出在唐代的文化環境下,延長為母服的喪期具有清楚的提高母親地位之意,故尊崇女性當為主要動機,而此點早在稍後的玄宗朝人便已看出。
→但武后並未明白撼動男尊女卑的原則,服制上仍然表現出等差。

11.約在上元年間及其後 組織學者編寫書籍,其中有五部與女性議題有關。
→永徽年間即編寫過《內訓》,在上元年間所編寫之書中,有一部《保傅乳母傳》,將出身低微的乳母,與清顯的太子保傅並提,耐人尋味。

12.儀鳳三年(678)正月 在大明宮光順門接受百官及四夷酋長的朝拜。
13.調露二年(680)二月 與高宗謁拜少姨廟、啟母廟,並命立碑。
14.永淳二年(683)正月 高宗遣使祭祀西王母廟、啟母廟。
*則天太后時期
15.光宅元年(684)九月 重新確認老子母親為「先天太后」,並命立像。
16.垂拱元年(685)三月 《垂拱格》頒布,編入父在為母服喪期的新規定。
17.垂拱四年(688)正月至永昌元年(689)正月
邀請洛陽婦女參觀明堂。
→→此事與接見內外命婦、版授八十以上老婦郡君二事都顯示出其積極彰顯婦女地位的努力。

18.天授元年(680)九月 即帝位、改國號,在此前後宣揚女子為帝的正當性。
→此後沒有推行任何有明顯尊崇女性意味的措施,但她自立為帝,具備一切皇帝專有的建制與儀禮,在不少時人的心中,其行動無異於宣告女性擔任國家元首的可能性。
→其運用佛教典礎來建立女帝統治的正當性。透過佛書《大雲經》,宣稱自己為女身轉輪王轉世,也曾被指為彌勒佛的化身。


二、對武則天的總體觀察
1.這些行動可以粗分為二類:
a.明顯提高婦女地位
b.或許有提升婦女形象或激勵作用,但主要目的是在伸張武則天的政治權勢。
2.這些舉措是持續進行的,呈現強烈為婦女謀利的傾向。
3.但這些舉措又不能完全和政治動機切離,所以雖然必須注意其中隱含的女性意識,但卻不能過度強調。


三、從韋后到太平公主的政治舉措(上官婉兒)
自武則天當政時期,即引入女性參與政務,武后退位後,女子參政的局面反而更形興盛,顯示當時的婦女受到武則天的鼓舞,認為女性和男性都有掌政的權利。
1.神龍元年(705) 將子女為出母服喪期延為三年。
→其意也許是仿武后所為,發出政治信號。而內容上來說,是明確的男女平權舉措。

2.景龍二年(708) 要求自妃主及五品以上母妻,並不因夫、子封者,請自今遷葬之日,特給鼓吹,宮官亦准此。
→明確提升婦女的禮儀地位,甚至超過同品階的男性高官。

3.景龍三年(709) 表請諸婦人不因夫、子而加邑號者,許同見任職事官,聽子孫用蔭。
→使婦女獨立受爵者與男性高官享有平等的待遇,更重要的是,它使母親身份在制度上得以成為政治權位的來源,某種程度上肯定了女性在政治領域的獨立人格。

4.景龍三年(709) 韋后在南郊祀禮擔任亞獻。
→上承尊崇韋后行動,為自己的政治前景鋪路。
→和武后參與禪禮不同,以《禮經》中的零星文字主張帝、后當合祭天地,堂而皇之加入國家至高的常態祭典,不僅祭地,而且祭天。
→作者認為此事也反映了韋后陣營的女性觀,認為女性有參政的正當權利。

5.安樂公主自請立為皇太女的努力:上書、試圖擔任終獻。
→希望藉由正常管道,獲得女子稱制的資格。

6.中宗為公主開府
→反映女子當政的政治現實。
→也相當於承認皇家的女性成員具有政治角色。


三、中宗朝的總體觀察
1.中宗朝的各項舉措,反映他肯定女性在政治領域的權利這樣的新思想。
2.當時的女性參政人物有意識地推動許多提高女性地位的措施,而且單刀直入。


四、初唐女性意識出現的先行條件
1.北朝以降宮廷婦女參政的傳統,提供初唐婦女參政的重要背景,但卻無法支援初唐透露的女性意識,因為那本是胡人長久的習俗,不需要特別採取新措施或提出新觀念。
2.武則天個人表現是重要因素。
3.初唐婦女參政必須與華夏禮儀觀念對抗,因此更需要意識型態上的支援。


五、女性意識在玄宗朝之後的回響與再現
1.韋后、太平公主敗亡後,朝廷就對女性參政採取否定與預防的態度。
2.玄宗朝後,皇族的婦女文化發生了儒教化的趨勢。
3.文壇上的同情、同理心反饋:李商隱《宜都內人》、魚玄機「不服丈夫勝婦人」
4.宋氏五姐妹:「願以藝學揚名顯親」,但她們的女性意識多半潛藏在龐大的文化壓力之下。


六、結論
初唐女性參政所掀動的女性意識為一孤立現象,沒有明顯的前因後果,但這個現象卻暗示我們女性意識可能不單只是現代社會的產物,它有著更深、更廣的根源,使其能在極不利的文化、制度和生活環境中探冒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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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女性与社会的圖像
旨彥@小房
2007.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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